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波,李键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当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键:你与许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李键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许波申请,本院依法委托宜昌市隆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李键所有的位于当阳市玉阳办事处子龙路30号(中央街区)12栋3单元501室的一套房产(证号:鄂2017当阳市不动产权第0006449号)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850174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