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小钰,王曦,钱爱平, 邻客智慧大药房连锁(湖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邻客智慧大药房连锁(湖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胡某某诉钱某某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管辖异议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