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亚龙,史金兰,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当阳市亚龙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亚龙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当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亚龙贸易有限公司、张亚龙、史金兰、当阳市亚龙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亚龙贸易有限公司、张亚龙、史金兰、当阳市亚龙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由于送达障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特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本院拟对被执行人当阳市亚龙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当阳市半月镇凤凰山的不动产(不动产证书号:半月00002002、00001732、00001733、00001734、00001906、00001907、00001908、00001909、00001910、00001616、00001617、00001509、00001534、00001535)进行评估,你公司应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院进行下列诉讼活动:1、2022年1月5日选择评估机构;2、2022年2月7日领取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和限期异议通知书;3、2022年2月25日领取正式评估报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