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龙宝,严肃琴, 南京金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龙宝、严肃琴: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金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