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葛敏,葛如侠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葛如侠:原告葛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2年2月16日15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