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于洪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和平路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9)黑0110执2350号,(2021)黑0110执恢66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于洪亮: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和平路支行与被执行人于洪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6日以(2019)黑0110执235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于洪亮名下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安华街63号上河城11栋1单元7层705号房产。现进入拍卖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110执恢668号执行裁定书、拍卖通知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于洪亮名下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安华街63号上河城11栋1单元7层705号房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