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国际,陈元明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9)琼0106民初7922号,(2020)琼0106执4411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依据已生效的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9)琼0106民初7922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杨国际与被执行人陈元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本院以(2020)琼0106执4411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陈元明名下位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5公里处东侧棕榈水城4号住宅楼1单元5D房【不动产证明:琼(2016)澄迈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861号】及其相应土地使用权。现本院拟对被执行人陈元明名下位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5公里处东侧棕榈水城4号住宅楼1单元5D房【不动产证明:琼(2016)澄迈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861号】及其相应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如对上述产权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如有虚假陈述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不仅将面临司法拘留或罚款,一旦进入执行异议和异议之诉程序,提交的虚假材料就会涉及到虚假诉讼,将会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等严重后果。 |
刊登日期 |
2021-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