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樊平,刘万全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黑7525民初271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绥阳人民法院
内容
刘万全:本院受理原告樊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7525民初27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樊平诉讼请求:1、被告偿还借款人民币68000元;2、被告支付利息人民币4100元;3、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期顺延)在黑龙江省绥阳人民法院穆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望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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