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樊平,刘万全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黑7525民初27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绥阳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万全:本院受理原告樊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7525民初27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樊平诉讼请求:1、被告偿还借款人民币68000元;2、被告支付利息人民币4100元;3、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期顺延)在黑龙江省绥阳人民法院穆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望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