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孟锦飞,刘光胜, 海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琼9023民初3813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光胜:本院受理原告孟锦飞与被告刘光胜、海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琼9023民初381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转普)、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老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