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于吉明,余吉梅,汪峰,赵雅娴, 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白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琼中兴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琼中兴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吉明、余吉梅、汪峰、赵雅娴:原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白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琼中兴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吉明、余吉梅、汪峰、赵雅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五被告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五被告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证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