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海波,李永峰,邓扩军, 乐东利国利元永乐城娱乐中心乐东乐城永发啤酒批发店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李海波、邓扩军:本院受理原告乐东乐城永发啤酒批发店诉被告乐东利国利元永乐城娱乐中心、李海波、李永峰、邓扩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诉讼保证书等庭前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9-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