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海峰,张蕾,张蓄,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琼9001民初626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内容
朱海峰、张蓄:本院审理的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朱海峰、张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琼9001民初626号,本院已依法立案受理,因你未在户籍登记地址居住,且电话未能取得联系,无法按时领取应诉材料,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调解建议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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