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五指山伟业康乐中心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琼96民初546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五指山伟业康乐中心:本院受理原告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五指山伟业康乐中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96民初546号案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15日,均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并定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