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志刚,韩建冀,容华伟,张文建,王宏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港城支行 ,唐山凯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志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港城支行与被告张志刚、唐山凯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韩建冀、容华伟、张文建、王宏亮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张志刚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在答辩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