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戴定群,周境科,周烈峰,袁凯,王明博, 临高县临城运丰商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琼9024民初46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境科、袁凯:本院受理原告临高县临城运丰商行诉被告戴定群、周境科、周烈峰、袁凯、王明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琼9024民初462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