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小辉,宋海双,姚俊莹, 漯河市安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豫1102民初1436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内容
姚俊莹:本院受理原告漯河市安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诉王小辉、宋海双、姚俊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102民初1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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