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庆学,赵先全,卞康,赵东,陈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6民终492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东、陈艳:本院受理上诉人许庆学、赵先全与被上诉人卞康及原审被告赵东、陈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豫16民终49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7575元,由上诉人许庆学、赵先全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