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涛,刘伯村,潘云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711民初224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伯村、潘云:本院受理原告苏涛诉被告刘伯村、潘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711民初22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