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淑军,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青南成品油经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8109民初208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 |
内容 |
公 告(民事判决书)谢淑军: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青南成品油经销有限公司诉被告谢淑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8109民初2080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农垦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