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国华,陈辰辰,俞守敏,林文兴,, 宁安市大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牡丹江鹏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牡丹江新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宝兴安食品有限公司 ,牡丹江鹏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安市鹏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宁安市鹏盛鑫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安市安暖建材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鹏盛钢结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0民初2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国华、陈辰辰:本院受理的原告牡丹江新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及被告宁安市安暖建材有限公司、俞守敏、林文兴、宁安市鹏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兴安食品有限公司、牡丹江鹏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安市鹏盛鑫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安市大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鹏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鹏盛钢结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10民初27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