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嘉兴瑞怀投资合伙企业,嘉兴君隆投资合伙企业,董方超,夏一波,邱海斌,嘉兴瑞宁投资合伙企业, 镇江强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东方瑞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嘉兴瑞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嘉兴瑞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邱海斌: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强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嘉兴瑞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东方瑞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瑞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方超、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夏一波、邱海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答辩状、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