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明明,李永亮,李志龙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李永亮: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明明与被告李志龙、李永亮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李志龙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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