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方芳,周福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黑0604民初500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 告 (2020)黑0604民初5009号周福力:本院受理原告方芳诉被告周福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黑0604民初50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