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文武,王玉兰,刘柏江,郭素芝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206民初324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柏江、郭素芝:本院受理原告李文武、王玉兰诉被告刘柏江、郭素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黑0206民初3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