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相军,赵春友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281民初2958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春友:本院受理原告李相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81民初2958号一审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