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千千,史建新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9001民初901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史建新:本院受理原告魏千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豫9001民初9011号,原告魏千千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3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一个周三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王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