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杭州宏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鞍资(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试验区分行 ,郑州白雲汇实业有限公司 ,盈科国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民终282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杭州宏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郑州白雲汇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鞍资(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试验区分行、原审被告盈科国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及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民终282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