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海燕,王海涛,郑学霞,王成欣,第三人-, 洛阳东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瑞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洛阳市华龙建安有限公司 ,洛阳德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03民再281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成欣、洛阳市华龙建安有限公司、洛阳瑞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王海燕、王海涛、郑学霞与被申请人洛阳东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市华龙建安有限公司、洛阳德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王成欣、一审第三人洛阳瑞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3民再281号案件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