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群,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411民初3297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11民初3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