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孟庆伟,王艳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2民初8922号 |
案由 |
车位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艳宏:本院受理原告孟庆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法院依法向你送达(2021)黑0102民初8922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被告王艳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原告孟庆伟办理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小区地下负一层B287号停车位的更名手续。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