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保财,董富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728民初240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富强:本院受理王保财诉董富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728民初2407号的公告告知书、判决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