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葛冬威,范磊,王靖凯,沙乐娟, 商丘市汇聚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1402民初8433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靖凯、沙乐娟:本院受理葛冬威诉范磊,商丘市汇聚物流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402民初8433号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