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文明,杨久胜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久胜(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刘文明诉被告杨久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