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芳梅,周杰,赵旭元,韩俊,赵政纲, 宁波万鸿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宁波万鸿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周杰、韩俊:原告林芳梅与被告宁波万鸿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周杰、赵旭元、韩俊、赵政纲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琼0106民初12306、12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