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饶河县支行,耿强,陈文霞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饶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耿强、陈文霞: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饶河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