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常志军,朱维宣,王松芳, 夏邑县顺发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1民终13011号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松芳:本院受理上诉人夏邑县顺发运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常志军、朱维宣、王松芳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1民终13011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