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雷兰灼,雷月荣,雷伏妹,雷珠花, 湖北浠水华磊石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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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浠水华磊石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雷兰灼、雷月荣、雷伏妹、雷珠花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