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牛红亮,王建军, 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村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581民初94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牛红亮:本院受理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村支行诉牛红亮,王建军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581民初943号的民事判决书及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镇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