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道明,明波,明瑞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502民初362号 |
案由 |
赡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明波、明瑞涛:本院受理原告李道明诉你们赡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502民初3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东双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