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邱凯驰, 哈尔滨睿之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9民初1863号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哈尔滨睿之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邱凯驰与被告哈尔滨睿之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109民初18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利民法庭(利民大道762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