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庆民,杨玲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506民初69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玲:本院受理原告王庆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506民初6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遇节假日相应顺延)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