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武爱田,和松岩,郑州壹加壹游乐设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728民初358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和松岩、郑州壹加壹游乐设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爱田诉被告和松岩、郑州壹加壹游乐设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728民初3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方里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