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万里,PHAN,THI,DIEUAI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1403民初2759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PHAN THI DIEUAI:本院受理原告李万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403民初275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