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海殴,吕鹏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221民初250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吕鹏鹏:本院受理原告张海殴诉被告吕鹏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221民初2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