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红娜,高贵才,刘书忠,方城县城关镇正龙副食批发部,孙春红,余跃贵,王鑫国,王申,李太慧,孟辉,敬红霞,黄丹丹,张小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302民初329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太慧、方城县城关镇正龙副食批发部、余跃贵、孙春红、郭红娜、孟辉、高贵才、张小敏、王鑫国、黄丹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诉郭红娜、高贵才、刘书忠、方城县城关镇正龙副食批发部、孙春红、余跃贵、王鑫国、王申、李太慧、孟辉、敬红霞、黄丹丹、张小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302民初3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