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中安,马明,段保贵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328民初243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明、段保贵:本院受理原告刘中安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328民初24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