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守建,曾耀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381民初2703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曾耀宾:本院受理原告刘守建诉你为劳务合同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381民初27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邓州市人民法院城区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