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建家,夏文鹏, 骋宇科技有限公司 ,昭通市斯卡布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夏文鹏:本院受理原告骋宇科技有限公司、王建家诉你及被告昭通市斯卡布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被退回,而你联系方式又为空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廉政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2月14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