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蒋国强,李明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琼0271民初13568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内容
李明:本院受理的(2021)琼0271民初13568号原告蒋国强与李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住址不详,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转普)、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委托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诉讼保证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000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吉阳人民法庭审判庭(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34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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