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钱赛丽,
公告类型
更正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义乌市人民法院
内容
2021年10月17日G69版刊登的钱赛丽诉莫赫德拉扎·法塔赫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其中“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有误,应更正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特此更正。
刊登日期
2021-11-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